经研究决定,我县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㈠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㈡岗位条件
序号
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
学 历
年 龄
备 注
1
县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一)
12
不限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
2
县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二)
5
不限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同上
面向在五峰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招聘;对在五峰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按有关政策笔试成绩加5分。
3
县直事业单位综合岗位(三)
5
不限
大学本科及以上
同上
限五峰户籍或生源(2014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五峰)
4
县新闻中心文字宣传岗位
1
汉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类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同上
其专业按《湖北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鄂人社函〔2014〕713号)执行
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技术岗位
2
林学类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同上
同上
县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技术岗位
2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同上
同上
县水电局所属事业单位技术岗位
1
水利类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同上
同上
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技术岗位
1
道路与桥梁工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同上
同上
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技术岗位
1
土木类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同上
同上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2、报名地点及电话: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调配考核与录用任免股(五楼);联系人:向群; 联系电话:0717-5821963。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并查实有作假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结束后不再进行报名,也不得变更已报名的岗位。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报名点具体负责,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即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水电局、县审计局、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须达到1:2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而空缺的岗位数,转入补充到县直事业单位综合一岗位数。